內地富豪被騙香港銀行 購金融衍生品虧損近10億

2009-08-03 11:01:42      馮雅。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8時10分報道,6名內地投資者近日向香港金管局投訴稱,被香港銀行欺騙購買股票累計期權,涉及總金額約幾億港元,要求金管局調查銀行銷售是否違規(guī)。詳細內容中國之聲連線中央臺記者馮雅。

  主持人:介紹一下這些內地投資者向香港金管局投訴他們上當受騙的基本情況。

  記者:這6位內地投資者分別來自北京、上海、廣州。據稱,他們在香港的星展、匯豐、花旗和荷蘭銀行等開設私人銀行戶口投資,但在購買“股票累計期權”這種投資產品時并不清楚產品性質,他們懷疑銀行銷售手法存有誤導,致使每人損失1000萬港元至2000萬港元。但是據了解,這6位起訴者只是購買這種股票累計期權上當受騙的代表。實際上內地大約有3000人購買了這款欺騙性極強的理財產品,造成的損失總計已經超過了10億元。他們當中甚至包括有律師。據這些受害者說,香港的不少私人銀行向他們推銷產品時并沒有解釋清楚投資產品結構、性質和風險,也沒有要求簽署評估風險的授權書。因此他們才會盲目購買這種風險極大的理財產品的。

  主持人:這些內地投資者究竟是購買了什么樣的金融產品?風險大在哪里?為什么虧損會如此巨大?

  記者:這款產品是一種累積購買股票掛鉤票據,簡稱為“KODA”,是一個期權結構產品,詳細一點說,它有四個特性: 1。買入的股票價格往往比現價低10%至20%;2。當股價升過現價3%至5%時,合約自行終止,但保證投資者至少一個月的積累股份; 3。當股價跌破買入的價格時,投資者必須雙倍吸納股份;4。合約一年有效,但投資者通常只需擁有合約金額40%的現金或股票抵押即可成交,因此這一產品往往帶有杠桿性。

  比如某股票現價為100元,KODA合約規(guī)定20%的折讓價格,3%的合約終止價,兩倍杠桿,一年有效。投資者有權在一年中,以80元的價格逐月購買這只股票。如果股價漲到103元,合約自動終止;但如果股價跌破80元,投資者必須以80元的價格雙倍購買這只股票,直至合約到期。

  投資者要是仔細想一想這個“游戲規(guī)則”,就會發(fā)現,漲3%,合約就終止,說明盈利空間有限,但是一旦股價跌破買入價格,投資者就要以當初這個買進價格雙倍買入這只股票,直到一年合約到期。這說明投資者一旦虧起來,就是一個無底洞,風險被無限放大。所以業(yè)內對這款產品有個形象的比喻:我過后再殺你,或者說“賺錢的時候是賺一顆糖,虧錢的時候是虧一間廠”。最慘的是,如果市況急劇惡化,投資者抵押不足被迫斬倉,那有可能不但徹底血本無歸,說不定還由于之前不斷補倉,欠下巨債。事實上這次上當受騙的內地投資者里,很多人都是這種情況。由于這款產品風險極大,對賭性質極強,在歐美等國,法律是禁止金融機構向公民銷售這種金融衍生品的。

  主持人:香港金管局目前對此有什么樣的答復?

  記者:香港金管局對這一事件表示遺憾,稱盡可能3個月內看完所有投訴個案,以確定有無表面證據支持進一步立案調查。金管局助理總裁李令翔已向這些內地受害者道歉,但是李令翔也提醒,礙于金管局職權,這些受害者未必可以取得全數賠償;他個人就擔心也許這些投資者會不夠錢在香港打官司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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