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卡拉OK版權許可違約案立案 原告索賠29萬元

2009-08-26 13:42:23      李松

  原告索賠近29萬元

  黃潔 通訊員 黃碩 認為對方違約拖欠卡拉OK版權使用費,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xié)會與云南天合世紀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將云南大明星歡樂園娛樂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云南大明星支付版權使用費及違約金近29萬元。這是我國卡拉OK版權許可工作開展以來出現(xiàn)的首例“違約訴訟”。記者今天獲悉,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原告訴稱,2008年8月25日,他們和中國音樂著作權協(xié)會共同與云南大明星簽訂了《著作權許可使用及服務合同》。合同規(guī)定,音集協(xié)、音著協(xié)許可云南大明星在其所屬卡拉OK場所使用兩協(xié)會管理范圍內(nèi)的音像作品,云南大明星應將版權使用費匯至云南天合公司的指定賬號(2008年應交版權使用費總額為33.2萬余元)。然而,云南大明星僅在2008年9月和12月先后兩次共繳納7萬元版權使用費后,便拒絕繼續(xù)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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