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盛哲學

2010-06-09 19:33:40      挖貝網

  文/縹緲

  近期高盛又遭遇一連串的麻煩,到5月10日,其股價已經跌至140美元一線,直線降低了40美元。

  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之中,美國確實走了背運。五大投資銀行,悉數遭遇滅頂之災:最早是貝爾斯登;此后是雷曼;接下來是美林證券,被美國銀行所收購;高盛與摩根士丹利若不是及時轉為商業(yè)銀行,得到了美國特別財政援助法案的注資與庇護,恐怕也難支撐得過那年的秋天。

  危機的“祭品”

  當災難過去,總得算算賬,找出一個“壞蛋”出來(這家伙必須是2008年那次壞了美國人民大事的“主謀”,而且他一直就是這么干的)。作為危機的“祭品”—美國人民一定要抓住他,并把他們告到法院,當眾審判,處以“極刑”。

  聽起來不錯,是個好想法,不過有一點:現在被抓到的“壞蛋”,很不湊巧,正好是高盛。

  4月27日,在美國參議院對高盛在相關交易中存在欺詐嫌疑等問題舉行的聽證會上,高盛董事長兼CEO勞埃德·布蘭克費恩顯得很不耐煩,并對所有相關指控全部予以否認。

  在國會山,律師出身的布蘭克費恩“只強調”了三個意思:

  其一,作為做市商,高盛盡量滿足客戶交易要求對于整個市場非常重要;

  其二,客戶在住房按揭貸款市場上的損失并非高盛的產品設計和信息披露存在缺陷,而是整個市場反轉的結果;

  其三,高盛的風險管理決定并不能提供對于未來市場走勢的明確判定。

  上帝的骰子

  我個人認為,高盛的理由是成立的,盡管這個理由,在政治上是“不正確”的(“偉大的美國精神”體現不夠)。其實高盛從來在政治上,都未必是正確的。但高盛會讓政治跟隨高盛,盡可能地不涉及政治與法律之間的復雜的游戲。高盛的歷史可以證明這點。高盛奉行赤裸裸的金錢拜物教—在金錢的面前,比在政治面前,更顯真誠與純粹。

  說起來就這么個事—高盛的強大,就在于它對于政治有影響力,而非相反。

  政治可以“今是昨非”,政黨可以輪流“坐”莊,但是人類社會(至少是高盛自已)的金錢信仰,永遠都會存在。對政治的容納,而非被容納,是一種企業(yè)文化。對此,高盛從不吝惜花錢,也不吝惜自省。

  在高盛看來,任何權利,都是可以用錢買得到的,都是有價的。只要能買得到的東西,那么,就在財產的范疇之內—從邏輯關系上說,政治權利,是可以用貸幣進行量化的特殊財產。

  高盛自詡為“上帝的一只骰子”,對其所作所為,當今美國社會,是沒有辦法去審判的。很多人更看好高盛的地方,也在于此。

  其實,美國政府現在所需要的,不是對高盛有否違規(guī)、違法,或者政治方面的檢討,而是一種審美上的、哲學上的全面“檢討”。

  高盛本身,代表了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中的最金錢、最物質、最技術化的“光榮與夢想”;高盛的一切,皆拜金錢所賜;高盛如饑似渴地尋找的,是金錢的物質之美、智慧之美、性靈之美。

  對于這樣一個金融帝國來說,世間根本就沒有上帝,金錢就是上帝;沒有法律,金錢就是法律;沒有政治,金錢就是政治;沒有民意,金錢就是民意。

  如果我們也達到了高盛對于市場與財富的這種“信仰”的高度,是否也能理解高盛的所做所為,并且理解高盛的“純粹”呢?這是一個現實的疑問。

  無罪可言

  當今世界,在沒有新的社會哲學產生之前,高盛確實無懈可擊,無罪可言。

  也許,美國真有某種替代方案,最終也能將高盛送上歷史的清算舞臺;但更多的可能是美國沒有,也不可能有,那么,還是留下高盛的小命吧!

  因為高盛對于美國來說,是不可替代的“神器”,是不可替代的真實,是不可替代的節(jié)奏,是不可替代的核心競爭力,以及不可替代的力量的源泉。

  所幸者,自SEC于4月16日宣布已將高盛送上法庭之后,近日還是傳來了一些有關高盛的“好消息”。

  5月7日,在高盛年度股東大會上,現在的領導班子成功過了股東這一關。

  據報道,在此會上,高盛董事會獲得股東們的強力支持。對此,現任高盛CEO的布蘭克費恩說,高盛將“成立一個行業(yè)標準委員會,審查集團向投資者提供的金融服務和產品,向管理高層報告這些交易的透明度和標準化程度”。“(高盛)必須認識到,我們處在一個會讓人們產生這種疑慮的位置上—我們不但要處理這種疑慮,還不得不分析我們的所作所為的結果,這導致我們落到了今天這個(令人人都恨得咬牙切齒的)地步?!?/p>

  大盜不在綠林

  1869年,德國移民馬科斯·高曼 (Marcus Goldman)帶著老婆和5個孩子,從費城來到紐約,他在一個緊臨煤礦的底層商鋪租了間辦公室,辦了一家與自己同名的公司,經營借據買賣的“拉皮條”業(yè)務。公司開張之初只雇了一名文書和半個會計。13年后的1882年,馬科斯邀請小女婿薩恩·薩克斯加入公司,結成生意合伙人,公司更名為M.Goldman and Sachs。后來的12年中,大老板的兒子亨利·高曼和另一個女婿路德維格·杰福斯以及二老板的兄弟哈瑞·薩克斯相繼加入;公司更名Goldman Sachs & Co.;也就是今天的高盛公司(GS)。這樣的公司,在19世紀的美國遍地都是,不過,只有極少數(大約千萬分之一的比例),走到了今天。

  無疑,高盛始終是企業(yè)(特別是投資銀行)界的佼佼者—可惜的是,“萬人迷,必有萬人恨”;正如《華爾街日報》的一位作家問過的那個問題:“為什么人人都恨高盛?”

  這真是個好問題,大家想想看,為什么“人人都恨高盛”?

  其實非常簡單,世間的利益總是有限的,雖說你不出手我出手,誰得都是得,但也要知道一點:大盜不在綠林—“天地物產,只有此數;一人華服,必有數人受其寒者;一人鼎食,因有數人受其饑者;一人作淫巧,因有數人傾其產者?!?《曾國藩家書》)

  只是,對于2008年秋天的華爾街,所發(fā)生過的那次金融危機,如果最終不了了之,連個說法都沒有,甚至問都沒人過問,這又成何體統。

  (本文觀點不代表編輯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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