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債主起訴還款 時空客稱借款為王恩權個人行為

2017/01/04 09:46      楊鳳 楊鳳

挖貝網訊 1月4日消息,近日新三板掛牌公司時空客(831335)遭自然人于世良起訴,要求歸還109萬元借款。時空客稱,該借款打給王恩權個人賬戶,公司未收到這幾筆款項,應定性為王恩權個人借款,申請法院中止審理此案。

于世良稱,自2011年起至2016年,時空客多次向自己借款,用于企業(yè)流動資金,借款時,法定代表人王恩權寫下借款條,6年間共計借款條9張。

合計本金109萬元,但是當于世良要求時空客與王恩權還款時,二者拒不償還。

時空客稱,款項系打給王恩權賬戶,公司未收到這幾筆借款,其中部分借款為王恩權出具白條,應定性為王恩權個人借款。據了解,王恩權已被立案偵查。

據了解,大連市甘井子區(qū)人民法院2016年12月9日做出判決,判決時空客與王恩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5日內償還于世良借款本金及利息30萬元;時空客、王恩權分別償還于世良本息33.07萬元、92.31萬元。

時空客表示,公司或有負債得到確權,確定由時空客承擔,公司經營現金流嚴重不足,無力履行本案判決。本次訴訟增加公司債務負擔,公司可能長期處于負債經營的狀況。

據了解,類似事項對于時空客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早在2016年11月份,時空客就曾與大連中山開和小額貸款有限公司200萬合同糾紛被上訴至法院。

時空客當時就曾稱借款未入公司賬戶,印章是否系王恩權私刻亦無法考證。且現王恩權以因涉嫌挪用資金,被刑事偵查。故申請中止審理。

該案件最終判決為時空客償還大連中山開和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本金200萬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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