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勃達實控人張宏偉用股權抵債 最終失去控制權

2018/09/13 09:48      挖貝網(wǎng) 李淼

  挖貝網(wǎng)9月13日消息,新三板掛牌企業(yè)ST 勃達(834656 )實控人張宏偉用持有的公司股權用于抵償人借款,最終失去公司控制權。ST 勃達半年報顯示,公司質地不錯,今年上半年營業(yè)收入增長50%,公司凈資產(chǎn)5200多萬。

  ST 勃達相關公告顯示,張宏偉分3次從共青城珠峰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西藏智盈投資有限公司借款, 最終張宏偉分別用900萬股、700 萬股、110 萬股抵償借款。

  股份轉讓后,西藏智盈投資有限公司和共青城珠峰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從9.1537%增加至 33.845%,與此同時,雙方簽署一致行動人協(xié)議,最終賈紹君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ST 勃達表示,未來公司將有效整合資源,支持、協(xié)調被收購人改善經(jīng)營管理,促進公司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提高運營質量,實現(xiàn)公司提升綜合競爭力和股東利益最大化。

  實控人張宏偉個人借款并沒有影響公司的發(fā)展。資料顯示,ST 勃達上半年營業(yè)收入 2800多萬元,同比增長51%;虧損154玩,比同期少虧293萬元;凈資產(chǎn)5209萬元。

  半年報顯示,張宏偉曾經(jīng)試圖向其他人借款,最終未果。

  2017 年 9 月 5 日,徐雅妮與河南勃達微波電氣自動化設備有限(以下簡稱“河南勃達”)  公司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補充協(xié)議》,本次借款方河南勃達向出借人徐雅妮借款 180 萬元,年利率 18%,借款期限為 2017 年 9 月 5 日至 2018 年 9 月 5 日,用途為資金周轉,河南勃達將其價值 2,087,049 元的設備抵押于徐雅妮借款;此外,合同約定如河南勃達未按時償還借款本金、利息或者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則出借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付的催收費、訴訟費、保全費等費用由河南勃達承擔,本次《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收款人賬戶為張宏偉個人銀行賬戶。

  勃達微波、河南勃達分別與上海金椰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借款合同》,合計借款金額 200 萬元,借款期限為 2017 年 6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6 日,月利息為12‰,借款用途為購貨,合同約定如勃達微波、河南勃達未按《借款合同》規(guī)定使用借款或未按期付息還本,則出借人對勃達微波、河南勃達挪用借款部分或者逾期未還款部分加收日萬分之五的罰息,經(jīng)了解所借款金額實際轉至張宏偉及其關聯(lián)方張宏偉之妹張小利個人銀行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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